租房给了经纪人1000元并有收据为证,不租能否要

龙泉律师 2025-03-02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以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客与房东没签订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可以退?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房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要与房东协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以搜集有利证据起诉解决维护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奉化市看守所地址 鹿城区看守所地址 上虞区看守所地址 东阳市看守所地址 义乌市看守所地址 永康市看守所地址 天台县看守所地址 遂昌县看守所地址 浦东新区看守所地址 虹口区看守所地址 青浦区看守所地址 鄞州区看守所电话 奉化市看守所电话 象山县看守所电话 瑞安市看守所电话 武义县看守所电话 龙游县看守所电话 江山市看守所电话 浦东新区看守所电话 奉贤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上城区律师 杭州拱墅区律师 桐庐县律师 象山县律师 文成县律师 义乌市律师 开化县律师 松阳县律师 九江市律师 镇江市律师